案发之后,吴振洲先生被羁押在芝加哥大都会看守所(Metropolitan Detention Center in Chicago,四十天后被转运羁押于临近波士顿市的罗德岛州Wyatt看守所(Donald W. Wyatt Detention Facility)。而李波则一直被关押在麻省普利茅斯惩戒所(Plymouth House of Correction)。2009年11月3日,经四次向法庭申请后,李波得以保释。
美国政府最先以不实税收申报、欺诈政府、违反出口管制罪名提出控告,但在麻省地区法院大陪审团随即提出的起诉书中却不再指控不实的税收申报。2009年4月16日,美国检方第一次变更起诉书,增加美国驰创电子公司和深圳驰创电子有限公司为被告,同时指控被告于2004年4-5月间出口了两项军用器件和一项军民两用器件。
之后,虽然驰创聘请的美国律师多次提出动议,要求美国检方尽快固定起诉书,以使当事人得到尽快审判,但美国检方却一直以需要分析大量文件、追加新的指控为由拖延案件的审前程序。
2009年8月24日,在撤销深圳公司被告地位的口头辩论会上,法官要求检方9月14日提交最终起诉书。然而原定9月14日需要提交的起诉书却仍然被拖延了两周多,美国检方在10月1日终于提交了拖延长达半年之久的新的起诉书。
在2009年10月6日举行的听证会上,法官同意将本案进入审判的日期推迟到2010年1月19日。
2009年12月17日,美国检方对驰创的起诉书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更新,取消了对被告三人关于洗钱罪和部分型号的指控,增加了一些新的指控证据。此外,法官决定将原定于2010年1月19日进行的审判,向后推迟一周,即至2010年1月26日开庭。
2010年1月6日,美国检方提出仍有数百份的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基于这些材料,法官再次决定推迟驰创案件进入审判的日期,暂定为2010年4月5日。